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心本不愆自然戒,何用科条防毁败。
宜城徵美酝,汉水得佳鲂。
人爱贵而富,我爱白而虚。
安得大金柅,制彼日月轮。
精鹜成勤瘁,颐贞俟有瘳。
人多乐于新相知,又多悲于生别离。
形是幻,情是梦,寝兴视息随群动。
色空辨相何妨道,语默由心不碍禅。
求听存灵响,冥心合太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