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暮云残雨望觚棱,忆掌丝纶佐中兴。
苍苍玄武伴钩陈,共影同光欲向晨。
被冷香清酒渐消,灯檠黯黯送残宵。
一代孤鸣实寡俦,颜延毁誉欲相仇。
马粪诸王六代风,太常名德冠江东。
乐浪城外海云低,拜表中朝旧执圭。
幕府承平一梦过,重来衰疾对山河。
难从晋帖仿来禽,入洛才多已不任。
雨打风吹绿渐稀,十年种柳已成围。